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建設質量強省的決定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印發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2〕9號),切實提高質量發展總體水平和人民群眾生活品質,充分發揮質量工作在我省實現“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總目標中的保障和支撐作用,現就建設質量強省作出以下決定。
一、重要意義和總體要求
(一)重要意義。質量是產業和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集中體現,是一個國家和地區經濟實力、文明程度的綜合反映。建設質量強省,是我省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增創發展新優勢的重要舉措,是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破解資源環境約束、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要,也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提高人民群眾生活品質的內在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務必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建設質量強省工作的重大意義,堅定不移走質量強省之路,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努力開創質量強省工作新局面。
(二)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主題主線和“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總目標,以國際先進質量水平為標桿,堅持安全為先、以質取勝,大力加強標準化、知識產權、品牌和計量基礎工作,全面提高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切實提升質量總體水平和人民群眾生活品質,在全國率先建成質量強省。
(三)主要目標。
——標準、知識產權、品牌、計量建設對經濟的促進作用顯著增強。到2015年,參加國際和國家標準化活動的能力居全國前列,企事業單位主導或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1000項以上;知識產權產出重要指標和綜合指標繼續居全國領先地位,國際專利申請量比2010年翻一番;國內外知名品牌數量保持全國領先,全省年主營業務超過1000億元、500億元的名牌企業分別達到20家、30家;計量基標準綜合水平處于全國前列,建設社會公用計量標準3700項以上。到2017年,企事業單位主導或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2000項以上;全省年主營業務超過1000億元、500億元的名牌企業分別達到30家、40家;國際專利申請量達13500件;建設社會公用計量標準4500項以上。
——產品、工程、服務質量顯著提升。到2015年,主要工業產品質量競爭力指數位居全國前列,主要工業產品85%以上按照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生產,處于國際領先水平;大中型工程建設項目一次驗收合格,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服務質量用戶滿意度明顯提高,生產性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顧客滿意度分別達85和80以上,骨干服務企業和重點服務項目的服務質量接近國際先進水平。
到2020年,質量總體水平顯著提升,質量創新能力達到世界先進水平,質量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建成一批擁有國際知名品牌的企業集團,產品、工程、服務質量保持國內領先,基本建成質量強省。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標準化工作。加快構建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及節能減排等領域的標準體系,推動和引領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鼓勵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企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積極參與國際、國內標準制修訂工作,搶占標準制高點。大力推行企業聯盟標準,提高優勢傳統產業標準化水平。到2015年,落戶廣東的國際級和國家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標準制訂工作組(TC/SC/WG)總數達230個,建設省級TC/SC200個以上;到2017年,國際級和國家級TC/SC/WG總數達240個,省級TC/SC達220個以上。
(二)加強知識產權工作。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知識產權專項工程和重點產業(集群)專利聯盟推進計劃,提升專利標準轉化率,促進自主知識產權產業化。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加強重點地區、行業和特定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提高知識產權服務和管理水平,加快發展知識產權服務業,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產品和企業。到2015年,百萬人口發明專利申請量達到700件,專利實施率達到85%;到2017年,百萬人口發明專利申請量達到900件。
(三)加強品牌培育。完善品牌培育規劃,引導企業加強品牌建設,培育一批具有世界競爭力的品牌企業。制定品牌發展支持政策,推動企業提升自主創新和質量管理能力。推動品牌企業增強社會責任意識,加大企業品牌保護力度。到2015年,中國馳名商標、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省名牌產品、出口名牌企業分別達到500件、90個、2500個、800家;到2017年,分別達到600件、100個、3000個、1000家。
(四)加強計量基礎工作。加強計量科技基礎研究,加快計量科技成果轉化,帶動高技術產業、精密儀器制造業、企業科研等相關測試領域的發展與創新。加強計量基標準和計量檢測與管理體系建設,滿足重點領域、重大工程對計量測試技術的需求,到2015年,計量基標準、標準物質和量傳溯源體系覆蓋率達到90%以上。加強法制計量,規范全省計量檢定校準市場。推進以誠信計量建設為重點的民生計量,全面加強工業計量,積極拓展工程計量、安全計量,強化能源資源計量監督,提升全省計量器具制造行業質量水平。
(五)加強質量檢測服務平臺建設。圍繞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優勢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質量安全保障需求,合理布局產品、工程質量檢驗檢(監)測機構,配套建立一批國家級質檢中心,建設提升一批融合檢驗檢測、研發中試、標準匯聚、人才匯集、培訓咨詢功能的公共檢測服務平臺,形成特色鮮明、功能互補、覆蓋全面、公正獨立、接軌國際的技術支撐體系。到2015年,建設國家級質檢中心60個以上。
(六)加強質量信息化工作。加快質量監督信息網絡工程建設,推進質量信息的收集、分析、評價與共享共用,運用物聯網等信息化手段,推動質量信息化與工業化發展的深度融合,發揮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信息的引領、評判和決策咨詢作用。搭建以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以物品編碼為手段的質量信用信息平臺,完善企業質量信用檔案和產品質量信用信息記錄。建立質量信用登記制度,開展企業質量信用評價。
(七)加強質量監督管理。加大源頭治理力度,加強監督抽查和質量安全系統性風險分析管理,開展重點產品、重點工程、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和重點市場專項整治。深入開展打擊制假售假專項行動,著力查辦大案要案,嚴厲打擊利益鏈和保護傘。加強執法隊伍建設,規范執法行為,落實執法責任。加強執法協作,健全處置重大質量違法突發案件快速反應機制和聯動執法機制。建立健全質量安全有獎舉報制度。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探索刑事司法力量先行介入的行政執法模式,加大對質量犯罪行為的刑事司法打擊力度。發揮市場和企業能動作用,支持行業協會、社會第三方質量公正組織發展,建立社會質量監督員制度。
(八)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圍繞食品、藥品、農產品、重點工業產品、重點工程、重點服務領域等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大力創建“全國質量強市示范市”、“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打造一批具有影響力和知名度的產業集群優化發展集聚區。組織名優企業開展質量比對,推廣卓越績效管理模式,促進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持續改進。嚴格實施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建立工程招投標與質量誠信聯動機制;實行樣板指引、標準化施工,促進工程施工質量精細化管理。在交通運輸、現代物流、高技術服務、信息、金融、旅游、郵政通信、文化體育、餐飲住宿、醫療衛生、社區服務等重點服務領域,建立健全服務標準體系和服務質量測評體系,建立顧客滿意度評價制度,推進服務業滿意度評價試點,促進服務市場標準化、規范化、國際化。到2015年,食品、藥品和主要工業品成品率達到99%以上,大宗消費品返修率低于5%,商品質量市場評價合格率達到90%以上,重點產品主要質量指標市場評價合格率達到95%以上,工程質量、服務質量的社會滿意度明顯提升。
三、主要措施
(一)改革質量管理體制。加強社會監督和綜合治理,形成以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為核心、權益保護為基礎、保險救濟和社會救助為保障、質量檢測和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為技術支撐、政府監管為一般強制的現代監管體系。加強質量統計分析,建立科學的質量評價體系,并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堅持“寬進嚴管”,嚴厲打擊壟斷經營和不正當競爭,破除地方保護。推動質量管理、檢驗檢測、計量校準、合格評定、信用評價等社會中介組織發展,加快質量服務的社會化、市場化進程。
(二)創新質量發展機制。完善質量準入退出機制,制定質量嚴重違法企業退出管理辦法,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建立產品侵權首負責任制,完善產品責任保險,發揮社會保險機構救助與監督雙重作用。開展質量強縣(市、區)示范創建活動,到2015年,建立30個左右質量強縣(市、區)示范點。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質量技術創新體系,推動實施重大質量改進和技術改造項目。加強質量科學研究和質量教育學科建設,發揮骨干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優勢,建立一批質量創新基地。
(三)優化質量發展環境。加強質量法治建設,加快質量安全、質量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將質量法制教育作為“六五”普法的重要內容,廣泛開展質量法律法規教育。制定實施百萬人質量教育培訓計劃,建立中小學生質量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增強追求卓越質量的社會意識,建設富有廣東特色的質量文化體系。完善質量投訴和消費維權機制,維護用戶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加強質量輿論宣傳和監督,深入開展“質量月”、“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等群眾性質量活動。
(四)落實企業質量主體責任。建立企業質量首負責任制,將與消費者或權利人構成直接利益關系的相對人確立為首負責任承擔者,構建全環節責任追溯鏈條。開展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試點,鼓勵和引導企業設立首席質量官。到2015年,50%以上的大中型企業設立首席質量官。建立質量安全關鍵崗位控制責任制,明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質量安全負首要責任、質量主管人員對質量安全負直接責任。推行全員、全過程質量管理模式和質量關鍵崗位持證上崗制,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與質量考核制度,建立企業重大質量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理制度。
(五)加強對中小微企業的質量服務。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提高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率,降低質量損失率。2013年至2015年,每年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產品數量不少于1300個。支持和規范各類質量教育培訓機構發展,廣泛開展面向企業的質量教育培訓,加強中小微企業經營者和質量管理者的質量管理培訓,2013年至2015年,每年為10000家以上的中小微企業提供免費培訓。發揮優勢企業引領作用,鼓勵制定企業聯盟標準,帶動中小微企業開展技術改造升級和管理創新。建立質量提升服務平臺,加快完善對中小微企業的標準信息咨詢、質量檢測、計量檢定、技術診斷等社會公共服務體系,到2015年,在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專業鎮、產業園區等產業集聚地建立質量公共服務平臺150個以上。
(六)加強粵港澳質量領域交流合作。依托廣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橫琴三大合作平臺開展試點,探索建立質量監管新模式,促進粵港澳質量監管領域更緊密合作。完善技術性貿易措施和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應對防控體系,推進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積極建設“出口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加強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到2015年,出口產品單位產品價值接近中等發達國家水平。加強標準化、計量、認證、檢驗檢測領域的國際合作,推行“一個標準、一次認證、全球通行”的檢測認證體系。支持企業主辦和參加國際國內質量大會。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省質量強省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加快構建政府負責、社會協同、企業實施、公眾參與的質量強省工作格局。研究制定建設質量強省行動計劃,把質量發展納入各地、各行業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各級政府要把質量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切實加強領導,狠抓組織落實,推動本地區質量工作上新水平。
(二)完善配套政策。健全建設質量強省政策體系,完善相關產業、環境、科技、金融、財政、人才培養等政策措施。整合現有資金渠道,加大財政投入力度,重點支持創新攻關、理論研究、教育培訓等質量工作,推進高水平檢驗檢測、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對落戶我省的每個國家級質檢中心設備配置、基礎設施建設給予一次性資金支持。加快建立健全省、市兩級政府質量獎制度,對質量管理成績顯著的企業或組織給予表彰獎勵,對獲得省政府質量獎的每個企業或組織給予一次性獎勵。各級政府要加大對質量工作的投入,統籌安排質量工作經費并列入年度預算。
(三)強化考核評價。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質量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3〕47號)和《廣東省市廳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落實科學發展觀評價指標體系及考核評價辦法(試行)》(粵發〔2011〕24號),完善質量競爭力指數內涵及指標設置,加強對地級以上市政府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的質量工作考核。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要參照省的做法,加強對縣級政府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的質量工作考核。